其实我跟前女友的相识,是在几年前,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日子里。

    彼时我家袁女士生病住院,身为她唯一家属的我不得不每天公司医院两头跑,可谓是忙得不可开交。

    俗话说得好,“大概身处黑暗的人都特别想要一束光”。

    那段时期我又要盯着袁女士时好时坏的病情,又要战战兢兢地面对上司的冷脸,日子别提多苦逼了。于是,当某次我推着心情稍微好了一点的袁女士去医院楼下的公园里散心的时候,看到那时正坐在公园排椅上戴着耳机静静看书的前女友,登时就心动了。

    那种感觉,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讲,就好像爱花人士在须臾间看到了鲜花盛放的美景。哪怕到了现在,我仍记得自己当时在看到她时,激动得心怦怦直跳的傻样子。

    如今回忆起来,感觉那时候的自己还真是像极了没见过世面的丑小鸭。如果我是前女友的话,估计我们的爱情连火星都没飞起来,就要彻底熄火了……

    话说回来,当时袁女士看出了我的心思,想着给年轻人制造机会,便轻轻哼了一声,借口说要自己去散散心,让我自个儿找个清静的地方呆着去。我那时情窦初开,对此要求可谓是求之不得,在目送袁女士摇着轮椅离开后,就鼓起勇气揣着一颗躁动不安的心凑过去,腆着脸跟那个一见钟情的对象搭讪。

    也怪我,那时候年纪轻,只知道一见钟情的概率难能可贵,在遇到感兴趣的人时一定要及时把握好机会,哪怕最后不成功,日后回想起来也不会留下太多遗憾。

    因而那时见前女友愿意搭理我,我便跟个憨憨似的一个劲儿地找话题暖场,却没发现,那人看见我的第一眼好似怔愣了一瞬。

    就像是,在透过我看别的什么人。

    现在想想,如果当时的我能够敏锐一点,又或者不那么沉醉于她的颜值,或许我们是不是就不会有之后那难堪的五年?

    在分手后的那段时间里,我时常这样扪心自问。然而每次想到最后,又会不由发笑,觉得自己是在庸人自扰。

    毕竟,“如果”若是能实现的话,就不会叫“如果”了。

    那时的我相比现在而言,就是个粗枝大叶的傻丫头,用袁女士的话来说,就是她生我的时候可能把属于情商的那一份闪光点都给发挥到脸上了……好吧我承认,其实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但我要为自己正名,我当时没能及时发现前女友的异常,除了这个原因,还要多亏了后者及时恢复的表情管理。尽管现在已经分手了,我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个温文尔雅的女人,面对那时我绞尽脑汁挤出来的毫无营养的话题,也能与我相谈甚欢。

    一路聊下来,一个存心亲近,而另一个也有意配合,可想而知我们那天聊了有多久。直到夕阳西下,袁女士已经绕着公园转了好几圈,并被一位热心的外国小伙子送回来时,我才依依不舍挥着存有前女友联系方式的手机,依依不舍地与她道别。

    彼时日落黄昏,前女友就那么娉娉婷婷地站在树下挥手目送我们离去,我推着袁女士走到医院门口时,心里仍有些放不下她,便借着进门的机会悄悄回头望去。